2020汉中中心城区学区地图出炉

6月22日,汉台区教育体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发布最新的中心城区小学及中学学区的划分。

以下为汉中2020年已交房楼盘中小学学区划分详情,拿走,不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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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汉中中心城区小学学区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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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汉中中心城区中学学区地图

汉师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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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以高家巷—中学巷—市委党校东墙—汉台中学北院为界;南以东大街为界;西以北大街为界;北以有线电视台南巷—东建设巷—莲花池公园南院墙—原汉中中学操场—莲湖路为界。

青年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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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以汉台街—中山街–建国路为界;南以将坛中路为界;西以挂匾巷—中山街—石灰巷为界;北以东大街–高家巷–中学巷–窦家巷为界。

伞铺街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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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以南团结街为界;南至滨江东路;西以七中巷——袁家西巷——将坛中路——将坛西路——文庙巷(南)——万寿寺巷为界;北以原卫校北墙——公安巷——中山街—-挂匾巷——将坛中路–建国路—中山街–汉台街–东大街为界。

中山街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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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以石灰巷—中山街—公安巷为界;南以原卫校北墙—天汉大道—万寿寺巷—将坛西路为界;西以西环路为界;北以原川前街—西大街—建设巷—民主街为界。

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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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以天汉大道为界;南以西大街—建设巷—民主街为界;西以西环路为界;北以太白路为界。 

实验小学南关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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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以袁家西巷—风景路—-七中巷为界;南至滨江东路;西以荔枝路为界;北以将坛西路—将坛中路为界。

东塔民族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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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以东塔南路——王家巷为界;南至东新街;西以南团结—东大街——窦家巷—-市委党校东墙——汉台中学北操场东墙——有线电视台南墙——原汉中饭店—北团结为界;北以兴汉路为界。

东关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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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以东一环为界;南至风景路;西以东塔南路——王家巷——东新街——南团结为界;北以兴汉路为界。

恒大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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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汉中学区东以益州路—滨江路为界;南以汉江河堤(北)至三号桥头为界;西以南团结街为界;北以风景路(南一环)为界。

北大街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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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以中心广场—劳动东路—北团结街—原汉中饭店—原有线电视台南墙为界;南以太白路—天汉大道—川前街—北大街—莲湖路—原汉中中学操场—莲花池公园南院墙为界;西以刘家西巷—劳动中路—西环路为界;北以虎桥路—中心广场为界。

西关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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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以西环路—荔枝路为界;南以滨江西路为界;西以四号桥头(北)—西新街—沙沿路为界 ;北以虎桥西路为界。  

注:四号桥头(北)—西新街—沙沿路以西的在沙沿小学就读。

北关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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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以人民路为界;南以中心广场为界;西以天汉大道为界。(316国道沿线的叶家营社区适龄儿童在北关小学入学)

青龙观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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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以天汉大道为界;南以虎桥路—刘家西巷—劳动中路—西环路—虎桥西路为界;西至兴元路为界;北至北关办事处北界。

黄家塘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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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以汉武路—-北一环–东塔北路为界;南以兴汉路—-北团结街–劳动东路为界;西以人民路—中心广场为界;北以铁路为界(黄家塘村及汉武路沿线的叶家营社区适龄儿童在黄家塘小学入学)。

三丰阁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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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以东一环—前进东路—梁州路北段为界;南以兴汉路为界;西以汉武路—-北一环–东塔北路为界;北以铁路为界(含王观营社区、付家巷社区)。

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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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以兴汉路为界;西以益州路为界;南以博望路为界;东以博望大道(规划中)为界。(含季丰村1、2组))

汉师附小光辉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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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以博望路为界,东以光辉路(汉中市社会主义学校门口道路)为界,西、南以汉江河堤(北)至曹营村为界。

崔家营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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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以铁路为界;东以龙亭路为界;南以兴汉路为界;西以东一环—前进东路—梁州路北段为界。

汉中中学学区

汉四中

东以北大街–莲湖路- -文化街-东大街-丁字街-将坛东路-南团结街为界;南以滨江西路为界;西以西一环—西新街—四号桥头(北)为界;北以劳动中路—西环路-康复路为界。(含北关办事处张万营社区8、9组)

汉八中

东以东一环—益州路为界;南至滨江东路;西以货场路—北一环—人民路—北大街—莲湖路—文化街–东大街—丁字街—将坛东路—南团结街为界;北以铁路为界。(含东关办事处万仙桥社区、北关办事处黄家塘村)。

汉九中

东以货场路—北一环—人民路为界;南以劳动中路—西环路—康复路—西一环—西新街为界;西以北关办事处西界为界;北至北关办事处居民居住区。

思源实验学校(中学部)

北以铁路为界;东以龙亭路—兴汉路—陕飞路为界;南以汉江河堤(北)为界;西以东一环—益州路—三号桥头(北)为界。

附: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原文如下:

汉台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汉区教体发〔2020〕59号: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规范招生秩序,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根据《义务教育法》《汉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汉教发〔2020〕4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全区义务段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义务段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备受社会关注。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免试划片入学规定。

凡本年度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免入学的,需按程序进行审批备案,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后,报当地镇办审核汇总,经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提出教育安置意见。

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划片免试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法》根据儿童、少年身心发育的特点和义务教育的性质所确立的基本入学制度。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学区范围,完善工作方案,明确招生程序,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学区见附件)。

初中一年级新生为今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小学毕业生或其家长持小学毕业证、法定监护人常住房产证、常住房产证、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等有效证件按时到所在学区对应初中登记。

农村中小学招生登记时间由各中心小学与初中协商确定。登记结束后,各学校要根据划分的学区、学校招生规模,有序确定入学对象。首先安排本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房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本辖区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4、按照义务段教育相关规定,常住户籍是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划片入学的基本条件。挂户、空户等非正常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依据,区教体局将根据学位情况,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购房户、空挂户请家长尽快将户籍转到与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实际居住的户口所在地,到对口学校进行登记。提供虚假信息、证明、证件以及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不予办理登记入学。

三、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入学行为

2、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流程

(2)网上报名。6月23—27日,学生或其父母凭报名条登陆“汉中市民办初中学校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每生限报汉台区内1所民办学校。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

(4)录取。7月5日前,各民办学校向被电脑派位录取的适龄少儿发放《入学通知书》,学生进行录取确认。学生持民办学校《入学通知书》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四、保障特殊群体子女义务教育权利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学校要依据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结果,按照“一人一案”要求,落实教育安置意见。对采取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途径安置的,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五、工作要求

 (二)加强宣传引导。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是一项法规性严、政策性强、管理要求高的重大民生工作。各学校要通过公告、LED屏、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加强对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宣传。要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向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师资水平、优质学校+、学校质量提升成果,引导社会舆论。要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扩大交流轮岗范围,深化学校联盟,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努力办好“家门口”的学校。

(四)加强学籍管理。要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强化学籍管理,严格实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义务教育学校要及时向毕业生发放毕业证,并向学生提供学籍号,便于学生升学提档。中小学招生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录入学生信息。学籍注册结束后,区教体局将进行比对分析,对于超计划招生的不予建立学籍,并进行通报。

(六)严肃责任追究。对违规违纪招生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分别给予约谈、通报、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罚;属民办学校的,依法依规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等处罚。对弄虚作假,采用不正当手段影响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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