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成立惩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研究指导组

4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治网、建设网络强国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疫情时期办案情况,提出检察机关抓好落实的具体举措。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主持会议并提出要求。

会议指出,伴随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已深刻影响着国家和社会的治理方式,影响着人们的思维和生活方式。与此同时,利用或针对网络实施的犯罪不断滋生蔓延,愈演愈烈,已严重威胁国家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依法治网,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绝不让网络空间成为违法犯罪的温床,打造一个健康清朗的互联网。惩治和防范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推进网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法治责任。为更有力地依法惩治网络犯罪,最高检成立由三名院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机关多个部门参加的惩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研究指导组,并在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所设立网络犯罪理论研究中心,统筹协调做好深化打击惩治网络犯罪的各项工作,加强检察机关打击网络犯罪的研究和指导。

近年来,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坚决遏制网络犯罪的高发蔓延势头,办理的网络犯罪案件数量逐年大幅上升,年平均增幅达34%以上。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检察机关对网络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惩涉疫情的网络犯罪。据统计,截至4月7日,全国检察机关共审查批准逮捕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2718件3275人,审查提起公诉1862件2281人,其中依法批准逮捕诈骗罪1588件1675人,起诉881件926人,诈骗犯罪数量最多、占比最高,其中就有许多不法分子借助网络实施诈骗行为,有的几乎都是通过网上进行,动动手指、彼此不见、更易得逞。

据了解,4月8日,最高检将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检察机关打击网络犯罪工作情况,发布最高检第十八批指导性案例,加强对各级检察机关办理网络犯罪案件的指导,震慑网络犯罪行为,促进净化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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