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大清早的还让你们找到家里来,我这两天就准备去法院处理这个案子……”被告王刚满脸歉意的将留坝法院干警请进家门。
原告张娟在留坝县经营一家土鸡销售店,从事自养鸡销售经营。2014年4月,张娟与王刚达成口头协议,约定原告给被告经营的农家乐供应商品鸡,先供货后结算。
随后,原告按照约定从2014年4月至2016年12月给被告供应商品鸡,价值合计61503元。被告向原告出具61503元欠条一张,约定一年内付清。
但约定还款期限届满,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至今未还。2020年6月8日,原告诉来法院要求被告偿还购鸡款61503元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原告一再强调原被告系同学关系,基于信任给被告赊账三年多,现在还拿不到钱,人找不到,电话也不接,很是生气。
法官一面安抚原告情绪,另一方面通过法院短信平台、电话等方式多次联系被告,却始终联系不上。
随后,办案法官在被告住所地走访中了解到,被告在外地承包建筑工程,其妻也在外地带孩子陪读。
2020年6月10日晚,法官得知被告回家居住。次日一早,办案人员赶往被告家中。被告刚早起就被法官堵在门口,很是歉疚。
法官说明来意,被告也道出一肚子苦水,以往生意好的时候,从不欠账,但是最近一年,因为生意周转出了问题,别人欠自己的账收不回来,自己债权人又催得紧,确实有点无力应付,所以就不接任何陌生电话。
通过法官释法明理,被告表示愿意偿还欠款并承担5000元利息。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2020年7月底偿还原告2万元,下余46503元(含利息5000元)于2020年8月底清偿。
原、被告握手言和,并对留坝法院工作的高效便民予以称赞。(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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