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参保缴费补办将于6月23日18:00截止!
根据《省医保局省税务局关于延长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参保缴费补办窗口期的通知》精神,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办最后一个窗口期为6月23日全天。
窗口期结束后补办通道随即关闭,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业务不再受理。
待遇享受实行即参即保,时间为成功缴费次日至2020年12月31日。
缴费范围:
在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取得居住证)所在社区或村等咨询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办理时记着带户口簿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也可在税务部门完成参保缴费,缴费即参保登记。
缴费标准:
(一)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人,新生儿出生当年不缴费,缴纳次年费款时以自然人身份参保缴费。
(二)根据政策对特殊人群的个人缴费予以部分财政资助:对特困人员(城市“三无”、农村“五保”)个人缴费部分予以财政全额资助,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A档和城市低保中的“三无”人员按照个人缴费标准的50%予以资助,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缴费予以定额150元资助。
缴费方式疫情防控期间,鼓励线上缴费。
(一)在税务部门系统中,已经参保缴费登记信息的人员,可以通过税务部门合作商业银行的缴费渠道缴费(信合、工行和建行)。
(二)在税务部门系统中,没有参保缴费登记信息的人员,可以通过在户籍所在社区办理参保缴费登记后,再通过合作银行的各种渠道缴费。
重要提示:关于2020年内出生新生儿参保和医疗待遇问题
6月23日缴费通道关闭后,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前出生的新生儿,家属携带户口薄(户主页和新生儿页复印件1张)在户籍所在地的社区以自然人身份登记参保。
出生年度参保不缴费,登记参保后即可享受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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