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海关总署12月28日发布公告,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且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8日起,取消入境人员全员核酸检测,所有入境人员均需向海关申报入境前48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海关对健康申报正常且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的入境人员,放行进入社会面;对健康申报异常或出现发热等症状的入境人员,根据排查情况实施分类处置。
二、相关省(自治区)按程序分类推动边境口岸有序稳妥恢复开通货、客运。
三、自2023年1月8日起,取消所有进口冷链食品和非冷链物品口岸环节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的核酸监测检测等措施。
今天(28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召开“应对疫情指导及协调组”记者会,宣布从明天起进一步优化香港防疫措施,优化详情如下:
(1)取消检疫令,并不再甄别确诊者的密切接触者;
(2)取消“疫苗通行证”措施,改为采取更具针对性的措施,包括推进一老一幼疫苗接种等;
(3)取消所有入境强制核酸检测;
(4)取消所有社交距离措施,包括“限聚令”及处所入场人数限制等,“口罩令”则将继续维持。
此外,李家超表示,目前计划于明年1月15日前落实“通关”。
“乙类乙管”绝非“放任不管”
个人更要做好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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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隔离措施方面。“乙类甲管”传染病对疑似病人以及病人、病原携带者进行隔离治疗,对疑似病人以及病人、病原携带者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乙类乙管”传染病根据病情需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三是区域管理方面。对已经发生甲类(包括“乙类甲管”)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可以采取隔离措施;对于甲、乙类传染病发生暴发流行时,可以采取限制聚集性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锁疫区等紧急措施。
四是交通卫生检疫方面。发生甲类(包括“乙类甲管”)传染病时,可以实施交通卫生检疫;“乙类乙管”传染病不实施该措施。
二是应该讲究卫生,注意自己的个人防护,要勤洗手、遵守咳嗽礼仪,居室保持清洁、常通风,必要时使用消毒剂。特别是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还是要规范佩戴口罩。
三是积极接种疫苗,特别是老年人,要尽快接种。如果达到了加强接种的条件,也要尽快加强接种。
四是做好健康监测和居家治疗。
五是在疫情流行期间,还是要减少外出、减少聚集活动。上班通勤最好保持“两点一线”。一些重点人群,像有基础病的老年人,儿童、孕妇等,疫情期间最好少外出少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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