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一男子隔夜酒驾被查获

近日,洋县一男子虽是前一天晚上喝的酒,但第二天上午仍因酒驾被处罚。

6月10日10时17分,洋县交警大队江南中队民警在汉黄路洋县沙河桥路段对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冯*庆面色发红,疑似有酒驾嫌疑。

洋县一男子隔夜酒驾被查获

随即,民警立即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不出所料,测试结果显示冯*庆体内酒精含量为44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经询问得知:9日晚上,其和几个邻居在一起吃饭时,自己一个人喝了3、4瓶啤酒,10日上午未把“隔夜酒”当回事,就骑着摩托车从家里出发去黄安镇办事,沿汉黄路一路向西行至河桥路段时被交警查住了。

最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冯*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且持有的“E”型驾驶证一次记满12分。

交警提示:酒驾是以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准,而不是以距离喝酒后多长时间为准。只要体内酒精含量达到规定标准驾驶机动车,就属于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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