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陕西交警发布消息称,6月20日起陕西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
据了解,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公安交管部门不以机动车未放置(粘贴)检验标志为由进行处罚。
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下同)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查看和使用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对办理注册、转移、变更等登记的车辆,办完机动车登记后发放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系统将自动生成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www.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查看、下载、使用。
对六年内免检车辆,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如需领取纸质凭证的,可以选择邮寄送达或到车管所自取。
对上线检验车辆,机动车检验合格后,检验机构在发放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的同时,提示机动车所有人可网上查看、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对在检验有效期内的车辆,可直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查看、下载、使用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办理成功后,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分为在线出示、离线出示和打印出示等3种出示方式。
在线出示时,可以直接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实时在线查询、出示本人名下或本人已备案机动车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离线出示时,可以提前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www.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下载并存储于手机中,使用时直接出示。下载的电子凭证也可以转发、分享,使用时可直接出示。
打印出示时,可以将网上下载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打印为纸质凭证,使用时可出示打印的纸质凭证。
本站转载内容均已标明出处,为分享传播之用,非商业用途。文章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