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略阳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两河口派出所民警夜间巡查时,途经仙台坝镇羊儿坝村沿河路段,发现公路中间有一个黑色条状动物在缓慢爬行,疑似受伤。
民警立刻下车查看,走近一看,原来是一条“娃娃鱼”,学名大鲵,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经民警仔细检查,发现大鲵无明显外伤,于是电话咨询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工作人员,初步判断这条大鲵因饥饿过度而无力,随即民警将大鲵带回派出所进行救治及饲喂。
4月24日,民警请来了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工作人员,察看后认定大鲵身体机能恢复正常,符合放归自然的条件,可以放生。当日16时30分,两河口森林派出所民警在仙台坝镇羊儿坝村将这只大鲵放归大自然。
娃娃鱼,学名大鲵,起源于三亿五千万年前,早于人类,和恐龙是同时代的产物。它是从水生到陆生过渡的典型两栖动物,在生物进化史上有着划时代的意义,被专家誉为“水中人参”和“软黄金”,是我国独有的国宝,被国外称为“水中大熊猫”,是一种稀、特、珍名贵且面临濒危的野生种物,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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