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陕西省三级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案件2570件,审结2412件,结案数量同比上升23.1%。6月4日上午,省高院召开2020年“6·5”世界环境日新闻发布会,省高院副院长巩富文就陕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总体情况进行通报。
疫情暴发后,省高院制定下发《关于依法从严从快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的通知》,对全省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提出明确要求。同时,联合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开展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执法专项工作。期间,共受理涉及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285件,448人。
与此同时,全省各级法院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依法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通过设立“秦岭”“安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加强黄河、汉丹江等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落实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创新替代性修复机制等方式,落实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为保护生态环境、助力绿色发展与建设美丽陕西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上还发布了2019年度陕西法院8个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囊括秦岭生态保护、汉丹江渭河水域治理及华山重点区域规划,涵盖大气、水、土壤、林业、渔业、野生动物、风景名胜区等环境要素和自然资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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