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建房采光亲戚互不相让,法官巧用“六尺巷”化纠纷

因建房采光亲戚互不相让,法官巧用“六尺巷”化纠纷

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这段历史上邻居之间因土地纠纷而起的“六尺巷”故事广为流传,它体现了邻里之间互相礼让的传统美德。近日,汉中市镇巴县法院三元法庭成功将这样一起相邻权纠纷化解在了诉前。

原告田某与被告潘某系邻居,双方分别于2003年、2005年从田某甲处购买旧房屋一栋,两栋旧房系相邻而建。田某于2012年拆除旧房后建好三层新房,两家人一直和睦相处。

如今被告潘某也要建新房,新房西侧与田某家房屋相邻,伙房与田某房后紧靠一起。被告建好房屋地基后,原告以被告房屋建好后会影响采光为由,要求其暂停房屋修建并预留出必要的采光距离。

被告认为自己建房的界址并没有侵占原告的土地,原告要采光为何建房时自己不预留呢?两家人就这样僵持不下,村委和政府协调均无果,于是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收到材料后,承办法官与村委领导沟通,清楚了双方争议的详情,得知双方是亲戚关系,且双方曾经购买的旧房也是原告舅舅田某甲(被告哥哥)的房屋。考虑到双方的特殊关系,为了妥善化解纠纷,承办法官组织人民陪审员及村委领导来到建房现场进行诉前调解。

经过实地勘查后,大家坐在一起摆事实、讲道理,承办法官从实情出发告知被告:原告房屋已经建成,作为后建房者应该留出一定的采光区,且采光区是双方房屋都需要的,同时引用“六尺巷”的故事,劝说双方应该大度相处,被告作为原告的舅舅,让一步又何妨呢?

在大家的共同协调下,被告主动提出将新建房屋与原告相邻处退让五十公分。随后法院当场测量了界限,制作了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这起现实版的“六尺巷”故事赢得了在场群众的一致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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