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汉中高交大队结合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相关要求,在辖区高速公路站口部署警力严查超速、超员等十类重点违法行为。6月3日,查获一起酒驾且超速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10时50分许,高交留坝中队执勤民警张坤龙、陈佳在留坝收费站对过往车辆进行现场检查时,一辆牌号为陕F1***E的长城哈佛牌SUV轿车下站驶来,见到民警该车突然加速,意图逃避检查。
民警随即将其拦截,经平台比对,发现该车在银昆高速高速留坝段车辆超速35%。在证件查验过程中,民警隐约闻到该车驾驶员陈某身上有酒味,随即对其进行酒精仪测试,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测试,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2mg/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经询问得知,驾驶员陈某是南郑区濂水镇村民,因疫情影响在家休息了几个月,打算去甘肃一工地打工。6月2日晚上临行前,陈某独自在家饮酒约半斤,3日一早便驾车带着同村4名村民出发去甘肃。以为前一天晚上喝的酒开车并没有问题,岂料被执勤民警在站口查获。
民警对陈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指出其违法行为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超速行驶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饮酒驾驶违法行为处以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罚款1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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