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汉中市洋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史军带领交管中队、事故处理中队、城区中队负责人对洋县益通伯乐科技有限公司(洋县觅马共享电动自行车公司)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了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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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洋县城区共投放约600余辆“觅马”共享电动自行车,由于投放数量较多而运营维护人员较少,在日常运行中存在部分管理漏洞,影响城市交通安全和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此次约谈活动旨在进一步堵塞企业管理漏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广大群众出行安全。
约谈中,城区中队队长吴军通报了共享电动车存在的乱停乱放、闯红灯、一车承载多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事故处理中队副队长张雅光通报了今年以来洋县共享电动车发生的4起交通事故情况。
交管中队队长魏英就新国标实施后对合标电动自行车的要求和实施挂牌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当前“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相关工作要求。
副大队长史军要求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公司要规范运营,切实加强对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管理,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严格遵守行业管理法律法规,尽快对电动自行车实施挂牌管理。同时要积极响应公安部号召,推进共享电动自行车加装安全头盔工作进度,从源头上保障市民守法出行。
加强共享电动自行车日常维护保养,逐步淘汰不安全、不合格共享电动自行车,保证车辆安全运行;加强宣传,通过车身标语、短信提示、当面告知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市民规范停放车辆、不闯灯越线行驶,将共享电动自行车作为引领群众文明出行的示范行业,从而逐步提升全县群众安全文明出行习惯。
洋县益通伯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将坚决服从公安交警部门管理,积极推行共享电动自行车加装安全头盔举措,并与车管所联系办理车辆登记挂牌事宜,加强日常运维管理,确保共享电动自行车安全文明运行,共同打造洋县文明、有序的良好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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