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起涉疫典型案例

案例1:

抖音直播免费赠送“退烧药”

主播的做法牵出另外涉嫌违法违规行为

近日,汉中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反映,有人在抖音平台直播免费赠送“退烧药”,怀疑药品质量有问题。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出动并跟踪锁定。2022年12月20日晚,执法人员冒着凛冽寒风赴直播现场(汉中市中心广场)追踪摸排,12月21日根据直播信息,在汉中市城东铺镇转盘高速方向路口锁定直播当事人车辆,车上两人正在直播免费赠药。现场在车上查获用餐巾纸包好的2片一包的安乃近药品若干包,复方氨酚烷胺片两盒。

随后,执法人员同当事人一起前往其租住地进行了检查,在铺镇108国道边一处民房内发现其购买的剩余云植牌“安乃近”片四瓶(100片/瓶)及西安利君制药公司生产的酚氨咖敏片200片,并查出相关村卫生室购药付款凭证。

经调查,当事人属我市南郑区人,平时经营运输生意。随着近期疫情感染人数的增多,市场上退烧药品短缺,自行从合法渠道购买了部分合格退烧药,通过抖音平台宣传免费赠送给有需要的发热患者。这种行为虽未造成直接后果,但很危险、不合适,执法人员随即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关于村卫生室给患者超量开具处方药的问题线索,已依法移送南郑区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大队。

在此,汉中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药品、医用防护口罩、抗原检测试剂等抗疫产品属于特殊商品,须办证许可经营,国家法律法规有着明确规定。未经许可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的经营属违法行为。同时,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关系群众生命健康,使用有着严格的适应症、禁忌症,须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使用,切不可从直播平台、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非法渠道购买使用,否则酿成事故后悔晚矣。

当事人虽未从事无证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但其不具备医药学专业知识在公众平台免费赠送药品的行为存在很大安全风险。执法人员现场对其进行了警示教育,责令其立即停止赠药行为并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规范网络直播行为。

案例2:

个人微信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

涉嫌违法

12月15日晚,汉中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接到群众反映南郑区大河坎镇一小区业主在微信群中高价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后,联合公安机关迅速到场处置。

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调取网络聊天记录、询问物业公司等方式查明,当事人胡某以团购名义,在业主群中发布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销售信息,并收取业主钱款,其行为已经涉嫌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新冠病抗原检测试毒剂。经立案调查,因未从网络平台中订购到检测试剂,销售行为未完成。鉴于当事人胡某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向群众退还订购款,未造成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市市场监管部局依法对胡某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同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在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未经监管部门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经营药品或医疗器械,个人利用朋友圈等网络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属于违法行为,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欢迎广大群众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更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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