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汉中留坝县反诈中心发布《警情通报》。《警情通报》称,留坝县张某被一个陌生人添加QQ好友,称自己是镇党委书记,被对方诈骗98000元。《警情通报》如下:
11月15日,留坝县张某被一个陌生人添加了QQ好友,对方称自己是镇党委书记,需要其帮忙给朋友转账98000元钱,并伪造了一张转款截图给张某,张某信以为真,按照对方的要求通过手机银行向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转账98000元钱,事后对方要求再次转账时发觉被骗,遂报警。
诈骗手法的特点:
一、诈骗分子获取领导的身份、头像等信息后,使用领导头像注册社交账号,利用社交软件搜索手机号添加好友的功能,主动要求添加受害人为好友,谎称此账号为办公号,要求受害人添加另一个生活号。
二、诈骗分子在聊天过程中,以办事急需用钱,不方便亲自出面等为由,提出借款需求,要求受害人尽快帮忙转账至指定账户。
三、受害人出于不便拒绝、碍于情面等心理,往往不经核实便直接转账,致使不法分子诈骗得逞。
防范重点提示:
一、但凡遇见“领导”、同事、朋友、亲戚、客户等通过微信、QQ等借钱,或涉及资金转账的,一定要电话和本人亲自沟通后才能下一步操作。
二、电话一时打不通,对方又在社交软件上催促要钱的,一定要视频通话沟通后再进行下一步操作,一定要电话和本人亲自沟通后才能下一步操作。不好确认的,那么在转账的时候一定要设置24小时后到账(系统默认是实时到账),然后再电话或视频确认,不能得到确认的,可以通过转账疑问取消转账,或者报警处理。
三、如果发现对方身份可疑或者已经被骗,请保留证据及时联系反诈骗中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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