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穆弘斌:深化改革大潮中,勿让改制文艺院团掉了队

根据中央、省委精神,汉中市国有文艺院团改制至今已渡过十年。这次改革主要是以文艺院团转企改制,以国有文化企业发展为主要途径,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增强国有文艺院团市场竞争能力为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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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各县区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激发了艺术生产力,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在市、县区、党委、政府的关心与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一直还处在不断探索和实施阶段,全市国有文艺院团普遍存在着政策保障体系不统一,没有落地实施的具体细则、归属渠道不畅通等问题,导致改制文艺院团生存困难。

因此,市政协委员、汉中市歌舞剧团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穆弘斌建议,市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国有文艺院团深化改革问题,将其纳入全市重点深化改革工作的议事日程,深入系统调研,科学顶层设计,完善体制机制,强力推动实施,进一步明确国有文艺院团的公益属性定位和市场关系,在此基础上,加快建立与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相适应的国有文艺院团保障体系。

对国有改制文艺院团中已明确的“老人老办法”(改制前退休和改制之后退休人员)的基本保障应予以落实,消除只有文件,没有细则、养老体系无法对应的现象,以提高职工薪酬待遇,提升艺术工作者的获得感、幸福感,稳定艺术人才队伍。

对全市改制后国有院团人才队伍建立良性循环的扶持政策,按照市级、县区级国有院团实行定员公益性岗位补贴和自给的方式进行基础性保障制度,吸引青年艺术人才的创新和青年艺术人才队伍的稳定。

进一步优化政府购买服务,加大政府购买力量,创新政府购买方式,提高项目扶持力度,建立健全文艺创作生产资助体系,以增强舞台艺术作品的市场竞争力,推动更多健康向上的舞台艺术作品面向市场、走向大众,真正起到“陶冶情操、启迪心智、引领风尚”的作用。

加快健全捐资激励制度,落实用于公益性文化的捐赠税前扣除等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艺创作生产和公益文化活动,构建全社会协同支持文艺事业发展的大环境,为我市实现追赶超越、脱贫攻坚,“三市”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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