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2家房地产公司被悬赏,有线索快举报!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本院受理汉中市龙江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汉中市泰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2)汉执字第00336号。在执行中,因被执行人汉中市泰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汉中市龙江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汉中市泰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37999429

法定代表人:李保安,公司经理。

执行标的:支付工程款397121.76元,支付一般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均以实际发生额为准),负担审计费6000元、诉讼费10866元、执行费6110元。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南郑县房地产开发公司财产线索的(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给予实际执行到位金额5%的奖励。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916—2511473

承办人电话:18329667009(付法官)

举报邮件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南一环路东段汉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邮编:723000

本院受理汉中市龙江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南郑县房地产开发公司纠纷一案,案号:(2011)汉执字第00236号。在执行中,因被执行人南郑县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汉中市龙江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南郑县房地产开发公司。组织机构代码:43598590-2

法定代表人:王文璘,公司经理。

执行标的:返还工程保证金300000元、支付一般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均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支付受理费4343元、支付执行费7346元。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南郑县房地产开发公司财产线索的(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给予实际执行到位金额3%的奖励。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916—2511473

承办人电话:18329667009(付法官)

举报邮件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南一环路东段汉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邮编:7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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