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07日9时许,李某带其儿子(3岁)在略阳县中学路锁子厂门口路段核酸检测点做完核酸后,准备从公路北侧到公路南侧,在过公路过程中,李某儿子在没有监护人牵领的情况下,跑步横穿至公路中间,适遇黄某某驾驶共享电动自行车行至此处,黄某某与李某儿子在公路中间发生刮擦,造成李某儿子左腿骨折。
作为监护人,李某应当牵领其儿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横过公路通行,但其儿子脱离牵领跑步横穿公路,是发生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经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监护人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黄某某无事故责任。交警提示:行人横过公路,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过马路时监护人一定要牵着孩子的手,对于低龄、好动的孩子,应当握住孩子的手腕,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
年幼的孩子不知危险为何物,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因此,学会如何正确安全地过马路是孩子人生中的重要课程之一。
安全提示:
1、“过马路要走斑马线”,“红灯停、绿灯行”……这些都是小朋友们常常听说而且明白的道理。但在实际生活中,并不是所有能过街的地方都有红绿灯,而且即使是行走在斑马线上,如果存在猛跑、横冲直撞、忽然加速或中途折返等行为也是有极大的安全风险的。
小朋友过马路前,要“一停、二看、三通过”。即使在斑马线上,也要注意观察,最好举起一只胳膊,以便让司机更加容易看到你们。
2、在小区、停车场、路侧停车位等区域,孩子们意识不到其危险性,喜欢在停止的车辆附近或车辆可能行经的区域玩耍,但这些地方也是非常危险的。
因为车辆有盲区,孩子们身材本来就矮小,特别是蹲坐在地上的时候,起步和转弯的车辆驾驶人很难看到,从而发生危险。
小朋友们尽量不要在车辆周围或车辆可能行经的区域玩耍逗留。
3、乘车的时候,把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车窗或天窗,是极其危险的做法,因为车辆在行进的过程中,伸出窗外的身体部位很可能会与旁侧的树枝、交会的车辆以及其他车外物体发生擦碰,造成危险。
乘车时千万不要把头、手或身体其他部位伸出窗外!
4、我国法律规定,12周岁以下儿童不能骑车上道路行驶。这是由于孩子对复杂的交通环境缺乏准确的认知和判断,如果骑车上路的话,很可能会发生危险。
小朋友如果不满12周岁的话,不可以骑车上路。
5、有少部分家长认为,孩子独自坐在汽车后座无法保证安全,不如坐在副驾驶座上或者自己抱着。而很多孩子也因副驾驶视野更开阔,选择副驾驶座乘车。
但是,孩子无论独自乘坐,还是被家长怀抱坐在副驾驶座上,都无法抵挡急刹车时的惯性作用,容易与挡风玻璃碰撞或直接飞出车外。若是乘坐配备安全气囊的汽车,安全气囊打开的瞬间速度可以达到320公里/小时,产生的碰撞力可高达180公斤,孩子也无法承受。
乘车时让孩子坐在后排位置,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6、孩子对道路情况的分辨能力较弱,又天生好动。家长带孩子出行时,如果不看顾好孩子,放任孩子在道路上跑动,就很可能发生危险。
过马路时一定要牵着孩子的手;对于低龄、好动的孩子,应当握住孩子的手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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