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关于有序恢复常态化防控措施的通告

城固县关于有序恢复常态化防控措施的通告

  在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疫情防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外防输入”任务十分艰巨。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固县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强“非必须不离汉、非必要不出县”宣传,降低群众出行风险。各交通健康服务点要严格落实扫码登记、落地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扎实做好中、高风险区来城返城人员排查管控,坚决阻断疫情输入。
  二、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逐步有序恢复线下教学工作,严格按照《城固县中小学幼儿园恢复线下教学工作方案》,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
  三、在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扫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定期消杀等防疫措施的前提下,恢复县内客运班线、公交、出租车、村村通营运。
  四、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控制堂食人数,按照不超过满负荷接待量70%经营。严格落实“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要求。
  五、商场、超市、商铺、门店等各类生活服务性行业,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恢复正常营业。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五个全覆盖”(入口专人把守全覆盖、经营场所视频监控全覆盖、扫码测温全覆盖、佩戴口罩全覆盖、电子收银全覆盖),行业监管部门要落实“两个必须”(必须落实好常态化防控措施,对未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必须停业整顿)防控要求。
  六、旅游景区按接待量的70%限流开放,做好有序排队和客流疏导,防止人员扎堆聚集。
  七、敬老院、看守所、精神病院、月子中心实行封闭管理,谢绝探视,工作人员实行闭环管理。
  八、持续巩固无疫小区(村、社区)创建成果,动员居民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真正做到联防联控、群防群控。
  九、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要认真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十、各医疗机构严格落实既定疫情防控措施,如发现有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五类药品”的,要实名登记上传“陕药通”。
  十一、继续按照重点区域重点人员核酸检测要求,规范开展核酸检测,应检未检人员将弹窗提醒,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外省来城返城人员需提前在“陕西一码通”中的“来(返)陕预填报”模块进行报备,按要求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十三、加强个人健康管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清洁、用公筷等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县医院发热门诊排查诊治,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故意隐瞒行程、参加聚集性活动、造谣传谣等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追责。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8日起执行。


城固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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