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6日,西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
(一)
任命:
吕小英同志为西乡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张远庆同志西乡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吕小英同志西乡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
任命:
陈亮同志为西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韩飞同志为西乡县信访局局长。
接受:
夏兮、秦娥、晁松林同志辞去西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
免去:
孟新平同志西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陈永庆同志西乡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三)
免去:
罗鸣环同志西乡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四)
任命:
余斌同志为西乡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李德兴同志西乡县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蒙武同志西乡县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范斌同志西乡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周化铜同志西乡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穆光华同志西乡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吴远成同志西乡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赵晞同志西乡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蒙康、徐乐厚、邱广兴、张履兴、袁丽等同志人民陪审员职务。
(五)
接受:
姚长德辞去西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请求。
西乡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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