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渠道,减少车辆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略阳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要求,现决定:对我县全县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自2022年10月9日10时起,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管制区域:略阳县全域道路。
三、除执行任务的医疗救护车、军警车辆、民生保供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抢修救援车辆、应急车辆及持有县疫情防控办核发通行证车辆外,其余车辆(含电动车、非机动车)一律禁止通行。过境车辆请提前规划好绕行路线。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上道路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交通管制工作,警民携手,共克时艰,坚决筑牢疫情防线,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特此通告。
略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O二二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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