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3亿余元!汉中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2022年9月15日,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周某某、朱某、汪某、杨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3亿余元!汉中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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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以来,被告人周某某欲扩大其经营的“春雨农业”产业规模,并发展“松鹤”养老产业。由于资金紧缺,周某某在明知未取得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与被告人朱某、杨某某、汪某、李某某等人以其名下的汉中市望江春现代农业园区的农产品销售和松鹤养老公寓建设等项目为名,冠以高息利诱开展非法集资,至2019年12月,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3亿余元。

被告人周某某为缓解企业资金紧缺的问题,明知在未取得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的前提下,安排、授意被告人朱某、汪某、杨某某等人面向社会不特定群众公开宣传“佬玉米”绿色农场投资项目和“松鹤”养老公寓,并许以高额利息回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四名被告人的行为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系开展打击养老诈骗罪专项行动以来,汉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首例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在审理中,合议庭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由于该案案情重大、复杂,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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