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汉台区人民法院发布2022年第十二期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汉台区新星街广明调料经营部与被执行人陈文明、汉中市菜花田园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陈文明、汉中市菜花田园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现申请执行人汉台区新星街广明调料经营部向本院提出悬赏申请。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陈文明(身份号码51292719731008707X,男, 1973年10月8日出生,汉族,住址汉中市汉台区西环路370号附2号),汉中市菜花田园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标的:暂计110000元。
悬赏条件:凡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给予实际执行到位案款10%的赏金。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相关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916—2511473
承办人电话:18329667105
举报邮件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南一环路东段汉台区人民法院210办公室
邮编:7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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