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通报2起生态环保领域典型案例
为了进一步贯彻严的主基调,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震慑作用,促进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现将查处的2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城固县五堵镇玉皇村林地监管不力问题
2018年10月至2019年12月,五堵镇玉皇村多次发生群众未经审批,私自拓宽便道毁坏林地的情况。对此,时任玉皇村村委会主任杨某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8月,五堵镇党委给予杨某党内警告处分。
城固县双溪镇方家坡村党员王龙贵破坏河道的问题
2021年4月3日,双溪镇方家坡村党员王某擅自组织机械车辆下河采砂,破坏河道生态环境。对此,王某负有直接责任。2022年3月,双溪镇党委给予王某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切实提高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自觉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认真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用好问责利器,对破坏生态环境和环保工作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慢作为等行为严肃查处,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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