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发文:积极鼓励户外经营,允许临街店铺临时出店经营

近日,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领域助力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强调了六项关键要点:

一是积极鼓励户外经营,在相关部门的配合指导下,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不影响通行,落实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前提下,在居民居住集中区、临街店铺门前、内街小巷等划定临时经营区域,允许流动商贩在临时经营区域内贩卖经营;允许临街店铺临时出店经营;允许大型商场在商场红线范围内开展户外促销活动;允许企业展销促销进广场、进公园、进社区等。

二是有序推动夜间经济,允许具备条件的商业步行街、商业综合体在夜间规定时间段外摆经营;允许在具备条件的空闲场地设立夜市摊点;适当延长夜间户外营业时间。严禁使用高音喇叭音响进行宣传叫卖、噪音扰民等行为;对于餐饮烧烤类夜市摊点,要使用清洁能源和环保炉具,严格遵守油烟排放相关规定。

三是有效维护市容秩序,加强环境卫生的巡查检查和劝导教育力度,增强流动摊贩、临街店铺环境卫生责任意识,不污损路面,做到垃圾统一收集,增加临时经营区域的清扫保洁频率,适当延长服务时间,为市民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的经营消费环境。

四是坚持审慎包容监管,加大对临时经营区域的巡查检查力度,做好流动摊贩、临街店铺信息登记等服务,引导流动摊贩、临街店铺合法经营。对巡查中发现的一般性违规行为,采取柔性执法,以宣传教育为主,慎用处罚措施,激发市场活力,助力经济发展。

五是建立快速处置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协同监管和投诉快速处置机制,推动化解企业、商户、摊贩和市民因临时经营问题产生的矛盾纠纷,营造良好的经营消费氛围。

六是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配足消防、安保设施,定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并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于出现各类事故和疫情防控漏洞的户外和夜间经济集聚区要坚决叫停。华商报记者 付启梦 实习记者 杨芷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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