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首例!城固一物业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拒缴罚款被强制执行

近日,汉中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起拒缴罚款案件,现已执行完毕结案。

该案件可回溯至2021年,2021年8月,汉中市消防救援支队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任务中随机抽中城固县某物业公司,支队在对该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该物业公司管理的高层民用建筑存在以下违法行为:该小区A区消防控制室只有1人值班且不会操作消防控制柜;该小区A区高层住宅楼室内消火栓无水。

针对上述检查情况,支队依法对该物业公司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此后,支队结合相关法律条款对该单位实施罚款2.6万元整,并依法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城消)行罚决字〔2021〕0053号。

该单位法人签字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在60日内未申请行政复议,六个月内未提起行政诉讼且一直未缴纳罚款。经支队催告该单位仍未执行,随即申请城固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城固县法院于今年5月6日对该物业公司拒缴罚款一案立案执行。5月26日对申请执行标的为2.6万元的罚款强制执行,现已执行到位2.629万元(含执行费290 元)。至此,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于2022年5月26日结案。

本案系汉中市首例拒缴罚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此次案件的强制执行实现了该类案件的“零突破”。本案对存在违法行为和逃避处罚的当事人起到了警示作用,有力破解了消防行政处罚“执行难”,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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