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一男子逃避酒驾检查、冲卡袭警获刑,汉台区法院依法对该男子黄某以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11月23日晚11时许,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五中队民(辅)警7人,依法在汉台区兴汉路设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4日凌晨,被告人黄某饮酒后驾驶轿车载2人,沿兴汉路由西向东行驶,行至兴汉路紫晶时尚酒店附近,发现前方交警设卡检查。
黄某为逃避酒驾检查,加速驾车撞开锥桶,现场一执勤辅警见车辆撞倒锥桶,持警棍示意其停车,黄某看见交警持警棍阻挡,仍加速冲卡,致该辅警右臂受伤、车辆受损,黄某驾车逃离现场。经鉴定:该辅警右上肢(右腕部)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一级。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为逃避交通警察进行交通违法检查,驾车加速从封闭车道冲卡,在一名交警持警棍示意停车的情况下,仍然加速冲卡,造成辅警右手骨折,属轻伤一级。被告人黄某驾车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之规定,构成袭警罪。根据被告人黄某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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