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略阳法院速裁中心成功调处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高某某(雇员)长期给宋某某(雇主)务工,宋某某在外承包工程后,就安排高某某等雇员到工地去干活,年底给雇员们结算劳务费。
因雇员们经常自行骑摩托车从一处工地到另一处工地干活,宋某某给他的雇员们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
2019年11月初的一天,高某某在从一处工地到另一处工地干活的过程中,因雨天路滑,意外摔伤。由于当地医疗水平有限,高某某检查后未能得到治疗,直到受伤后20多天,在宋某某的帮助下才到汉中市中心医院治疗了26天,花去医疗费5万多元。
出院后,双方当事人因赔偿费用等问题达不成协议,经村委会调解未果后,高某某向略阳法院提起诉讼。经略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议,双方当事人申请由该院诉前调解来给他们处理纠纷。
调解人员认为双方当事人长期在一起工作,调解好他们之间的矛盾纠纷有利于双方今后继续和睦相处,也有利于他们开展生产和生活。
经过调解人员对他们的辨法析理,分析他们各自的困难和不足,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并给他们充分的时间去考虑,最后双方当事人和和气气地达成了调解协议,宋某某在拿到调解书的同时将大部分的赔偿款给付到了高某某手中。
本案虽然得以较为圆满地解决,但需要引起人们的重视的是,近些年来提供劳务者受害、义务帮工受害等案件屡见不鲜,损害发生后双方当事人以及他们的家人都承受着巨大的精神痛苦和经济压力。
因此,我们提醒接受劳务方不要心存侥幸,应当预防为先,做好安全保障工作,或者给劳务者购买保险,减少因意外带来的损失;劳务者们应当严格按照规范和规章制度去工作,对自己安全负责,对家人的幸福生活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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