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经营保健食品、日用百货、电子产品销售的某健康生活养生馆在某县城中心城区开张营业,开业初期,每天给到店打卡的老年人免费发放鸡蛋和1元面值纸券,连续5天或10天可换取同等金额现金,同时免费提供电磁理疗设备供老年人使用,凭借这一促销手段在短时间内吸引了大批老年人到店体验消费。
在逐渐取得顾客信任后,店家开始开设养生保健知识讲座,宣称为给老年群体创造福利,只要充值1280元至25600元不同金额就可以成为银卡、金卡、钻石、白金、翡翠等不同等级的会员,可以按会员等级获取赠品、购物卷在商城消费,产品涉及保健食品、茶叶、酒、化妆品、手机、智能手表、床上用品等,最有吸引力的是充值享受高额返利,达到一定金额后还组织免费外出旅游。
通过店家宣传加上老年人之间互相介绍推荐,会员人数越来越多,短短不到2年时间,会员发展到数百人,涉及金额数百万元,造成老年群体实际损失2百余万元。
城固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犯罪嫌疑人张某东起诉至城固县人民法院,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案件警示:当今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各类新事物层出不穷,老年人对新事物的接受理解能力不强,加之信息获取渠道单一,对信息的分辨能力不够,面对各类新式骗局,更容易上当。近年来,不少犯罪分子针对老年人开展诈骗犯罪活动,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
广大老年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养老、保健、投资观念,提高识别和防范能力,不要轻易自行购买保健品治病,一定要选择正规渠道投资理财,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切莫贪图小便宜,时刻谨记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高额利息投资多是"画大饼",遇事多沟通商量,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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