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消费促进工作,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回补,2022年陕西省第一期电子消费券定于2月至3月在全省发放。
活动主题为纵“秦”乐购,享美好生活,具体活动时间是2022年2月25日—3月25日。
消费券类别主要有三类
汽车补贴电子消费券
家电家居家装电子消费券
餐饮电子消费券
发放对象
手机GPS定位在陕西省的消费者
消费券适用范围为2022年1月31日前纳统的限额以上企业。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在企业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审核推荐的全省汽车、家电家具家装、餐饮限额以上流通企业(单位)。
消费券主要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进行,由省商务厅委托银联陕西分公司通过“云闪付”APP进行发放。
消费者在活动规定时间内可以通过“云闪付”APP领取多种类型电子消费券,或者通过线下参与商户店内海报扫码申领。
据了解,本期计划投放四轮,每轮电子消费券有效期7天。一个活动周期内按不同类型消费券确定每人限领次数。
使用规则
到店消费时,通过“云闪付”APP扫码支付,市民在付款时,满足满减条件,自动核销电子消费券(汽车补贴除外,承兑方式详见附件);每笔消费限用一张电子消费券,消费券不找零、不重复使用、不叠加使用;参与电子消费券活动企业不支付任何费用,不附加任何条件,商户收款流程和到账时间不变;电子消费券须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作废。有效期内未核销的电子消费券由平台统一回收。电子消费券同时兼容企业的其它打折让利活动。
资金安排。第一期电子消费券总金额为9.39亿元。其中:省商务厅出资2000万元,中国银联陕西分公司配套资金200万元,各商业银行陕西分行出资9100万元,重点商贸流通企业打折让利8.26亿元,合计9.39亿元。每轮电子消费券发放周期内未领取或领取后未核销的电子消费券对应金额,将在该活动结束后自动回滚至营销活动资金池,用于后续轮次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
监督管理。在电子消费券发放及使用过程中,省商务厅在厅网站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受理消费者举报投诉。对恶意套现、消费券管理使用不规范、以政府补助代替销售优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商户,省商务厅将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核查,查证属实的,列入不诚信名单并取消本次活动的参与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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