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7日,公安部发布了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共7章37条。对记分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调整和完善,新记分办法将于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西安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比现有记分分值,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从原有的12分、6分、3分、2分、1分将调整为12分、9分、6分、3分、1分共五档。
此次记分管理办法的制定持续推行学法减分措施。对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同时优化调整记分分值。在保持对酒后驾驶、肇事伤人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
新规新增:
对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一次性记12分;
对驾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从2分调整至3分;
驾驶未审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从3分调整为1分,
对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险物品运输车辆未定期检验上道路行驶的,依然记3分。
另外,调整满分学习考试制度也进行了调整,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12分的,延长学习时间,增加学习内容,增加考试科目,对多次违法驾驶人加强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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