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汉台区七里办事处万泰康居城一麻将馆,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擅自经营,多人聚集。1月12日,汉台区七里办事处七里村一足浴店,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擅自营业。公安汉台分局组织辖区七里派出所及时查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七里派出所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麻将馆经营者刘某某(女,60岁),足浴店负责人张某某(女,43岁),均给予行政处罚。
近日,宁强县公安局先后查处4起涉疫行政案件,目前已办结3起,1起正在办理中。其中殴打他人案件1起,涉赌案件3起。
一、成某某殴打他人案
2021年12月28日15时许,违法行为人成某某未戴口罩从二道河安置点北门进入小区时被疫情防控志愿者告知戴口罩才能进入,成某某不听劝阻欲拉门进入小区,志愿者阻止时被其殴打。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成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冯某某、张某某、周某某、贾某某、李某赌博、李某为赌博提供条件案
2022年1月11日13时许,冯某某、张某某、周某某、贾某某、李某明知当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仍在汉源街道七星池村李某家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被依法查获。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县公安局对违法行为人分别罚款500元,并收缴赌资及赌博工具。
三、郑某某、王某某、郑某某、李某某赌博、胥某某为赌博提供条件案
2022年1月8日晚,郑某某、王某某、郑某某、李某某明知当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仍在巴山镇关口坝村街道胥某某店内,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被依法查获。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县公安局对违法行为人郑某某、王某某、郑某某、李某某各罚款200元,对违法行为人胥某某罚款400元,并收缴赌资及赌博工具。
四、殷某某、许某某、何某某等人赌博案
2021年12月27日晚,二郎坝镇水田坪村村民殷某某、许某某、何某某等人在殷某某家中以扎金花的方式进行赌博被县公安局二郎坝派出所依法查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良好生活习惯,不聚集、不聚会、不扎堆,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近期,佛坪县公安局查处三起涉疫违法案件,现将案件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赵某、付某鸿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案:2022年1月11日,西岔河镇村民赵某(男,30岁)在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开展调查时,欺瞒调查人员,隐瞒自己行程,从咸阳市秦都区驾车返回佛坪,将车辆停在西汉高速宁陕服务区后,换乘提前联系好的出租车(车号陕FB6700,驾驶员付某鸿),行至佛坪县大河坝高速公路出口时,赵某因害怕被隔离,在明知大河坝设有疫情防控健康服务点的情况下,为逃避检查,下车穿越大河坝高速公路匝道护栏进入佛坪境内,付某鸿驾车驶出大河坝收费站,通过大河坝交通服务点后,接到赵某返回其住地。二人随后被查获,并依据疫情防控政策予以隔离管控。赵某二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经佛坪县公安局研究决定,依法对赵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对付某鸿处以治安罚款处罚。
2、黄某等人聚众赌博案:2022年1月10日,佛坪县袁家庄街道办东岳殿村村民黄某召集张某玲、汪某、刘某贵、肖某、覃某、蔡某臣、陈某金等7人在自己家中聚众打麻将赌博,黄某抽锅140元,后被公安机关查获。黄某等8人无视疫情防控要求,聚众赌博,妨害了正常的疫情防控秩序,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经县公安局研究决定,依法对黄某、张某玲(半年内曾因违反治安管理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二人处行政拘留处罚,对汪某等6名参赌人员处治安罚款处罚。
3、赵某成等人聚众赌博案:2022年1月11日晚,佛坪县袁家庄街道办赵某成召集本村村民张某进等4人在自己家中聚众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民众,当前,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希望全体民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共同维护好疫情期间的社会秩序。对于在疫情期间违反疫情管控相关规定,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也呼吁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举报涉疫违法犯罪线索,携手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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