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对受疫情影响的部分车驾管业务实行延期办理的通告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省部分车驾管业务无法正常办理。为了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解决广大群众车驾管业务办理的“急难愁盼”问题,经报请上级批准,现决定对全省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3月31日(暂定)期间到期的部分车驾管业务实行延期办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机动车强制报废期限延期。逾期未检验强制报废日期在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的,将“达到报废标准”日期统一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
二、机动车使用原号牌号码保留期限延期。机动车在办理转移、注销、变更迁出、变更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业务后,原号牌号码保留期限满2年的截止日期在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的,统一延长6个月。
三、互联网预选号牌有效期延期。预选号牌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的,统一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
四、驾驶证注销期限延期。因超过有效期3年未换证的驾驶证,“注销”日期在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的,统一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
五、逾期未换证期限延期。因超过有效期1年未换证的驾驶证,“注销可恢复”日期在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的,统一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
六、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延期。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的,统一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
七、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延期。2022年3月31日前已申请满分教育但未完成满分教育的驾驶人,统一将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
八、放开公安网和专网临时号牌核发次数限制。在2022年6月30日前,放开同人同车只能核发3次临时号牌的限制。
九、放开互联网平台临时号牌核发次数限制。在2022年6月30日前,放开同人同车4S店临时号牌核发和个人申请临时号牌只能核发3次的限制。
十、增加转出车辆核发临时号牌权限。在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在综合服务平台上增加转出车辆核发临时号牌功能权限。
特此通告。
以上业务请在疫情结束后有效期内尽快办理,其他车驾管业务可在疫情结束后办理。
本站转载内容均已标明出处,为分享传播之用,非商业用途。文章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