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12时许,城固县原公派出所辖区居民付某娟在母亲的陪同下,焦急万分地来所报警称:11月30日16时许,自己的手机可能丢失在回家的公交车上被人捡走了,请求帮助。
民警详细询问付某娟的丢失手机的过程和行动轨迹,原来当天付某娟和自己的丈夫怀抱两个孩子,一同乘坐县城到原公的公交车回家,下车后才发现手机不见了,很有可能遗失在公交车的坐位上被人捡走了,虽然手机值钱不多,但是手机里存有平时给小孩拍的照片和重要的信息资料,急切地想找回手机。
民警安抚好母女俩的情绪后让其先回家等待消息,并第一时间赶往县公交公司,调取当次公交车的视频监控,通过一帧一帧地仔细查看监控视频,民警确定了付某娟的手机的确是遗失在公交车坐位上,被临坐的一个大约三十多岁的女子捡走,民警通过视频深刻地记下了女子的体貌态征,又从付某娟的口中了解到该女子在车上好像电话中说过要接学生的话语,民警通过年龄分析判断,该女子的孩子极有可能就在辖区某小学上学,民警截取了视频照片,抱着试一试的想法,看护学岗的时侯能否找到捡手机的女子,下午放学前,民警警车刚到学校门口,一眼就发现了视频监控中捡拾手机的女子,民警下车后上前询问,该女子承认自己捡到一部手机,并表示接完孩子后就将手机送到派出所,让民警归还给失主。没过多久,该女子就将手机送到了派出所,民警代表失主向其表达了谢意。
民警又及时联系了失主前来认领,拿到失而复得的手机后,付某娟母女俩喜出望外,感动地不停向民警说:“真是太感谢警察了,真没想到警察这么快就把手机找回来了”,民警用最朴实的语言告诉母女俩:“这是警察应该做的,也是警察为民服务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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