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乡县公安局城内派出所通过分析研判、严密布控,连续抓获两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嫌疑人刘某(男,20岁,西乡县大河镇人)、王某某(男,29岁,西乡县白龙塘镇人),为“大干四季度、收官全年红”攻坚战再添新战果。
11月23日,城内派出所在工作中获悉一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嫌疑人刘某正在城区活动,遂展开布控抓捕工作。上午9时许,民警在县城步行街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成功抓获。
经查,刘某在明知他人购买银行卡用于电信诈骗活动的情况下将其一张银行卡以6000元价格出售,该卡涉及诈骗资金83万余元。
通过深挖,民警又获知刘某伙同王某某共同犯罪的线索后,在当日下午14时许在县城一电竞酒店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经查,王某某出售的银行卡涉及诈骗资金达130万余元。
经审查,刘某、王某某到案后对明知对方购买银行卡用于犯罪活动后,仍以6000元价格出售自己银行卡为对方实施犯罪提供条件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刘某、王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侦办中。
民警提示:
切勿为了蝇头小利出售、出租、出借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一定要注意保护个人身份信息安全,防止个人信用受损,避免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一旦发现有相关线索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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