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以来,华商报-二三里持续关注并报道了勉县一老人在老道寺镇集市上买76斤猪肉夜间发光的事件,稿件发出后也引起了网友的广泛讨论和关注。
农业部门:猪肉源头难以追溯,无能力检测肉质含磷成分
76斤猪肉发光的原因到底是什么?成为网友读者关注的焦点。11月16日,华商报记者来到勉县农业农村局下属的勉县兽医技术推广中心,就“发光猪肉”是否能找到源头养殖环节?农业部门能否检测到发光原因?等问题进行咨询。
该中心一杨性工作人员答复到:“老百姓所买的这76斤猪肉,根据目前的条件是追溯不到养殖环节,也就是追溯不到这头猪在养殖时是否吃了含磷的饲料。因为当生猪进入屠宰厂屠宰后,耳标就会卸掉,当肉品流入市场后,就难以再追溯到养殖环节。”“我们中心在屠宰厂派驻的有检疫工作人员,但我们的检疫只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要求的各种疫病进行检验,当所有的检疫包括瘦肉精、非洲猪瘟、寄生虫在内的检疫合格后才会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加上厂方检验合格,‘双章’加盖后屠宰厂的猪肉才能流入市场。对于大家猜测的‘发光猪肉’是否是猪肉含磷成分较高有关,我们是没有能力检测,并且流入市场后应该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检测。”
当记者问到“农业部门对于养殖厂猪饲料有没有监管?”杨姓工作人员回答说:“我们每年定时都会到各养殖厂和养殖户去巡查检查,同时查验饲料是否出自正规厂家,但至于养殖户私下使用添加剂的情况,也很难监管到。”
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时肉已被摊贩吃完,起初监管所处理方式不合适
从陈女士开始向勉县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到11月15日记者向汉中市市场监管局反馈,勉县市场监管局对于这起事件又是怎样处理?有没有最新进展?16日下午,记者来到勉县市场监管局了解情况。
该局副局长雷文华告诉记者:“今天(11月16日)早上我们看到新闻后,安排食品流通科和老道寺市场监管所到农贸市场进行调查,进展情况食品流通科负责人还没有回到局里,我这边还不清楚。此前就只是12315上的投诉,后来得知消费者已经将肉退回给出售猪肉的商贩了。市局的调查函,我们也是今天下午才接到。”
随后,雷局长电话联系到勉县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科负责人王博。王博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当时所里的工作人员去检查后,经营户的证照是齐全的,经营户称所有的肉已经出售完了,也就没有办法抽检了,今天早上也对老道寺农贸市场的四家鲜肉经营户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但是当事人11月8日退回给彭姓摊贩的肉,已经全部吃掉了。”
“76斤猪肉从陈师傅家中出来后,也是给屠宰厂留了样,能不能进行检测?”“一般的检测需要留样一公斤左右,包括留样程序要求严格,并且最佳时间在48小时以内,现在检测会影响结果的参考性。消费者发现肉有问题就应该立即向我们投诉,以防耽误最佳检测时间。下一步,我们也将对全县市场上的鲜肉进行抽检,以防市场上再出现类似现象。”雷局长说道。
“起初监管所让消费者自己去检测的做法是否合适?”雷局长坦言:“肯定不合适。当投诉与食品安全有关时,市场监管所应该尽快封存食品,并召回已出售部分,即便没有检测能力,我们也会让第三方协助检测。”
从记者采访情况来看,“发光猪肉”在出售前难以检测是否食用含磷饲料,而摊贩回收的猪肉,勉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称已被吃完。76斤“发光猪肉”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现在来看,已经无法进行检测无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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