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峡口镇井坝村一村民反映,峡口茶厂被承包给商人养牛,茶厂内原有祖先坟墓,却被指认给了其他人,这是怎么回事?
10月21日,华商报-二三里就此事向西乡县峡口镇人民政府发函,11月11日,对方就该问题回函作出情况说明,具体如下:
峡口镇井坝村因发展产业需要,对茶厂实施扩建,由于规划建设区域有两座坟,近十年来未见过上坟,后经多方打听,其两座坟为井坝村七组周某兴的坟,经镇村干部协商,与周某兴之孙女周某萍、孙女婿李某富达成协议,确定两座坟实行迁坟,费用15000元整,承包人将15000元从峡口邮储银行转给其孙女周某萍。
时隔一个多月,井坝村一组村民牟某玉同女儿来村委会告知其中有座坟为刘姓坟地(属于牟某玉),当时井坝村告知牟某玉母女,坟地已经和周某萍、李某富达成协议,并告知了处理结果。同时通知了周某萍将另一座迁坟费7500元退回承包人手中,由承包人在扩建茶厂之前,同牟某玉母女及亲属协商迁坟相关事宜,待双方商定后,方可动工。
镇村干部已经与牟连玉女儿沟通,说明了情况,其本人也表示知悉情况。
本站转载内容均已标明出处,为分享传播之用,非商业用途。文章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