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本是男儿身在社交网站上摇身一变成为妙龄女郎,三个月时间通过手机交友软件向对“她”痴情的王某索要现金四万余元,反电信诈骗工作开展后张某现男身原形,落法网。近日,宁强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诈骗一案,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
2019年1月,被告人张某在手机上使用交友软件假扮成女性谎称与被害人王某(化名)谈男女朋友,并从网上下载女性图片发送给王某骗取信任。2019年1月25日至3月3日期间,张某某以看病、购买衣服、首饰等借口多次向王某索要现金,王某先后通过微信转账、扫码支付等方式给张某某转账41000余元,王某后因联系不上张某,意识到自己被骗遂报警。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抓获了张某,王某得知和他谈“恋爱”的人系男性后,瞠目结舌,悔不当初。案发后,张某某仅退赔了15000元。王某轻信他人,最终人财两空。
以案说法:在网络信息飞速发展的今天,人们在利用网络社交、学习的同时,不法分子也无孔不入,利用网络实施犯罪。
大家在交友时一定要谨防上当受骗,不能被所谓的“爱情”冲昏头脑,要加强自身防范意识,在无法确定其真实身份时,不要进行金钱往来,在发觉自己被骗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存聊天记录和转账手续,确保公安机关有效打击电信诈骗,将自己损失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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