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近视眼镜镜片等5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产品为近视眼镜镜片、镜架、读写作业台灯、校服、太阳镜共5种产品。共抽查全省范围内137家企业生产的168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5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8.93%。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近视眼镜镜片
在流通领域抽查了西安、咸阳等地区3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4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10%。重点对顶焦度、光学中心和棱镜度、材料和表面质量、几何尺寸、可见光透射比、表面耐磨性、阻燃性、抗冲击性能、标志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几何尺寸。
(二)镜架
在流通领域中抽查了西安、咸阳等地区37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2.5%。重点对尺寸、高温尺寸稳定性、抗拉性能、鼻梁变形、镜片夹持力、耐疲劳、镀层结合力、抗汗腐蚀、阻燃性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尺寸、抗拉性能。
(三)读写作业台灯
在生产及流通领域中抽查了西安、宝鸡、咸阳、榆林、汉中、安康等地区10家企业生产的12批次产品。重点对防固体异物(防护等级)、绝缘电阻、电气强度、耐久性试验、耐热、防引燃、照度及照度均匀度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四)校服
在生产领域中抽查了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榆林、汉中、安康、商洛等地区30家企业生产的35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7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20%。重点对纤维成分含量、甲醛含量、pH值、起毛起球、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耐皂洗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光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纤维成分含量、pH值、起毛起球、耐光色牢度。
(五)太阳镜
在流通领域中抽查了西安、咸阳等地区30家企业生产的41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3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7.32%。重点对镜片材料和表面质量、顶焦度、棱镜度、装配质量、可见光透射比、平均透射比(紫外光谱区)、色极限、交通讯号透射比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顶焦度、可见光透射比。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开展结果处理工作,并及时向省局反馈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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