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同志,太感谢你们了!孩子这么多年的抚养费总算有着落了……”
近日,在汉台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办案检察官努力下,汉中市首例追索抚养费纠纷民事支持起诉案获成功调处,被告张某表示愿意向亲生女儿支付拖欠多年抚养费共计50000余元。至此,办案检察官终于松了一口气,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有了切实保障而深感欣慰。
【案情简介】
小彤(化名)出生于2006年,系本案原被告李某、张某的婚生女。2013年10月,李某、张某二人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按照离婚协议约定,孩子由母亲李某抚养,父亲张某每月向小彤支付抚养费1200元。但自2018年6月开始,张某以生意失败、生活困难等多种理由拖欠抚养费,也未履行其他应尽义务。随着小彤日渐长大,生活、教育等各方面开支也日渐增多,这对原本就生活拮据母亲李某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负担沉重。
申请支持起诉
李某思前想后,在征得女儿同意后,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小彤的合法权益,帮她要回拖欠抚养费,但苦于法律知识欠缺,加之张某身处外地不知从何处下手。2021年8月5日,李某来到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寻求帮助,向检察官说明了基本案情,递交了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及小彤近年来各项生活和教育开支的票据等证据材料。在听取分析后,李某表示希望检察院能够支持他们提起民事诉讼。
【法检会商】
2021年9月28日,办案检察官一行在和当事人沟通后,本着实质性化解家事纠纷的原则,及时与法院进行了案情会商,针对本案基本案情、现有证据,结合双方当事人意见和原告变更前后的不同诉求,在受理案由及法院后续审理等诸多方面交换了意见,理顺了思路。其后,通过释法说理,李某同意对68000余元抚养费先行追索并申请支持起诉,待该案调处或判决后,再另案起诉要求对方依约“过户房屋”。
【支持起诉】
在查明案情、夯实证据的基础上,2021年9月28日,汉台检察院决定对该案支持起诉。案件起诉法院后,秉持着保障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和实质性化解纠纷原则,法检两院经研究一致认为该案系家事纠纷应以调解结案。2021年10月9日,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成功调处该案:张某答应向小彤支付拖欠抚养费共计50000余元。
【检察官说法】
本案系一起抚养纠纷案件,张、李二人作为小彤亲生父母,无论在婚姻存续期间或离婚后,均负有抚养小彤保障其健康成长的法定义务。张某在离婚后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抚养费,且未依约承担小彤多年间生活和教育等方面的抚养开支,明显违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之规定。
因小彤尚未成年,李某在征得小彤同意后,作为法定代理人通过法律途径帮助女儿要回抚养费,于法有据且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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