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L55667,经查询没有车辆信息,请民警现场核对该车行驶证。”随着对讲机传来中队查询民警反馈的车辆查询结果,让执勤民警感到非常诧异。经过民警的深入调查,10月26日,汉中交警二大队依法对屈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的行驶证、车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等违法行为做出了罚款18000元,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屈某某机动车驾驶证被扣36分。
2021年8月21日22时许,汉中交警二大队一中队民警在汉台区桥北广场开展夜查统一行动时,对一辆途径滨江西路川L55667号小型越野客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神情十分紧张,并闻到车内弥漫着很浓的酒味,民警随即对该车驾驶员屈某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屈某某酒精含量为7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民警继续对车辆和驾驶员的信息进行进一步核查时,这辆“全身造假”的越野车被民警掀开它神秘的“面纱”。凭借日常查缉车辆的经验和现场的疑点重重,民警依法暂扣了这辆川L55667的黑色揽胜越野车,并告知驾驶员屈某某带齐该车全部手续进一步调查处理。
为核实这辆黑色越野车的真实“身份”,一中队领导带领民警多次前往车辆4S店、二手车交易市场、车管所查验、核对该车的真实信息,在汉中市车辆管理所车辆查验民警对该车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码以及其他车辆参数进行的勘验后发现,该川L55667黑色越野车的机动车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车辆检验合格标志均系伪造的假证,该车的多项车辆参数套用了一辆渝A83***白色路虎的信息。中队立即将相关假证、假牌进行了收缴,在铁的证据面前屈某某向民警如实交代,这辆车是别人为了冲减工程款抵押给他的,他知道这个车有问题,所以一直放在车库不敢开,当晚也是着急出门才开出了这辆有“问题”的越野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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