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持续加大对民生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现就近期查处的2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子午镇响潭村四组组长周孟华侵占村民林权流转费问题。
2013年9月至2015年2月,时任响潭村四组组长周孟华在开展林权流转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将本组村民李某某的林权流转费3680元据为己有。2020年7月,子午镇纪委给予周孟华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骆家坝镇钟家沟村一组党员卢清兰侵占五保供养金问题。
2012年3月,骆家坝镇政府、金家岭村委会(现钟家沟村委会)与卢清兰、五保户刘某某签订了《散居五保供养对象监护扶养协议书》,由卢清兰负责对刘某某的监护。2016年1月至2019年8月,卢清兰在保管刘某某五保供养金存折期间,侵占刘某某五保供养金3900元,个人使用。在调查过程中卢清兰能认识到错误,如实交代并积极退还侵占的五保金3900元。2020年11月,骆家坝镇纪委给予卢清兰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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