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收受礼金、乱收水费、违法运营客车……镇巴24人被通报处分!

10月17日,镇巴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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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拓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四风”,整治违规操办酒席和“礼金风”等不良风气,加强警示教育, 镇巴县纪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永乐镇光辉村原党支部书记符先胜、原党支部副书记王德会违规收受礼金并接受吃请的问题。

2016年3月,符先胜、王德会在任职期间分别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冯某礼金并接受吃请,对发现冯某非法采矿行为不制止、不报告。

2021年3月,符先胜、王德会2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巴庙镇黄坝村党支部副书记黄远刚违规操办房酒宴的问题。

2020年10月15日,时任巴庙镇黄坝村党支部书记黄远刚在巴庙镇老街坊农家乐违规操办房酒宴收取礼金。

2021年8月,黄远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观音镇星子河村党员高正友、胡宗明违规操办房酒宴的问题。

2020年1月20日,观音镇星子河村党员高正友和女婿胡宗明,以微信大范围通知亲友及群众参加其房酒宴,公开收取礼金。

2020年12月,高正友、胡宗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月15日,镇巴县纪委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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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深入推进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镇巴县纪委通报了3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1.青水镇大楮村原党支部书记范安君不正确履职,致使群众利益受损的问题。

大楮村低保户苏某无法自己领取低保金,范安君将其低保金转发至同村村民李某账户上,让李某领取后转交,导致苏某2018年12月至2021年5月期间低保金被李某领用于家庭生活开支。

2021年8月,范安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观音镇马家营村作坊湾小组组长罗友香违规享受避灾生态搬迁补助资金的问题。

罗友香在已享受扶贫移民搬迁政策补助建房后,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申报避灾生态搬迁指标,违规享受国家补助资金。

2021年8月,罗友香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追缴其违纪资金。

3.仁村镇庄房村水管员郝光照乱收水费、虚列开支的问题。

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郝光照在任村级水管员期间,虚列开支,不按标准收取水费,收取水费不开具票据,欺瞒群众从中获利。

2021年8月,郝光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10月15日,镇巴县纪委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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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明责、践诺、结果”主题作风整训,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坚决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强化警示教育,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抓实问题整改,全面推动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取得长效久治,镇巴县纪委通报了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1.大池镇迎春村护林员邹光秀在生态保护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2021年8月迎春村厂坪小组村民杨某违规采伐林木,造成一定程度山林破坏。邹光秀身为护林员对辖区内发生破坏生态的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制止并报告,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2021年9月,邹光秀受到警告处分。

2.镇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法宣室负责人贺炜对证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2015年4月,贺炜在办理郭某涉嫌危险驾驶案中,证据审核不严格,在犯罪嫌疑人翻供后未采取有效措施办理案件,工作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损害了司法公信力,致使案件四年多后才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受到存疑不起诉处理。

2021年8月,贺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镇巴县自然资源局原国土规划勘测队队长石松对单位财务工作疏于管理的问题。

2019年1月,石松将镇巴县国土规划勘测队财务工作移交给合同制工作人员郝某后,对单位财务疏于管理,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致使郝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20万元,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日常生活开支。

2021年8月,石松受到警告处分。

10月15日,镇巴县纪委通报5起党员和公职人员违法犯罪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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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法敬畏意识,严格遵纪守法,不触碰法律法规底线和红线,正风肃纪,强化警示教育,镇巴县纪委通报了5起党员和公职人员违法犯罪问题典型案例。

1.镇巴县巴庙镇巴庙社区党员袁华平犯寻衅滋事罪的问题。

2018年6月,袁华平酒后故意划伤附近三辆私家车,2019年8月30日,镇巴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袁华平管制六个月。

2021年7月,袁华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镇巴县赤南镇庙子坝村党员彭明飞违法运营客车的问题。

2020年8月25日,彭明飞驾驶中型普通客车超员超载,被镇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行政处罚。

2021年8月,彭明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镇巴县碾子镇石梁村党员李应学犯非法制造枪支罪的问题。

2017年4月7日,镇巴县公安局碾子派出所民警在李应学家中查获两支火药枪。2018年12月27日,镇巴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李应学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

2021年9月,李应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镇巴县中医院原职工张运举犯故意杀人罪(未遂)的问题。

2021年6月20日,张运举被镇巴县人民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2021年8月,张运举受到开除处分。

5.镇巴县自然资源局职工郭蜀晋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犯罪的问题。

2015年3月21日,郭蜀晋酒后驾车殴打出租车司机,被镇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经检测认定其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后郭蜀晋找其朋友作伪证顶罪,2019年11月镇巴县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2021年9月,郭蜀晋受到政务降级处分。

10月15日,镇巴县纪委通报4起公职人员违法犯罪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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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法敬畏意识,严格遵纪守法,不触碰法律法规底线和红线,正风肃纪,强化警示震慑,镇巴县纪委通报了4起公职人员违法犯罪问题典型案例。

1.镇巴县卫健局原职工杨学林犯非法拘禁罪的问题。

2020年10月22日,杨学林被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以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2020年12月,杨学林受到开除处分。

2.镇巴县青水镇干部岳秀兵参与赌博受到行政处罚的问题。

2020年12月7日晚,岳秀兵在袁某家中参与打麻将赌博,被镇巴县公安局青水派出所民警抓获,受到行政处罚。

2021年3月,岳秀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镇巴县职业中学教师文家利(平安镇两河村第一书记)饮酒驾驶机动摩托车受到行政处罚的问题。

2019年7月27日晚,文家利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摩托车被镇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受到行政处罚。

2021年6月,文家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镇巴县渔渡中学小学教师洪群先、蒲正文饮酒驾驶机动车受到行政处罚的问题。

2021年1月7日晚,洪群先、蒲正文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镇巴县公安局渔渡交警中队查获,受到行政处罚。

2021年6月,洪群先、蒲正文二人分别受到警告处分。

10月15日,镇巴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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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纠治“四风”,整治违规操办酒席和“礼金风”等问题,强化警示教育,镇巴县纪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黎坝镇春生社区居委会副主任杨方国违规参与操办房酒宴的问题。

杨方国身为党员干部,2020年8月30日违规参与操办其妹夫李某房酒宴,并公开帮助收取礼金。

2021年6月,杨方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赤南镇姚家坝村文书王辉违规操办房酒宴的问题。

2021年3月11日,王辉以乔迁新居为名,违规操办房酒宴并收取礼金。

2021年3月,王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长岭镇降东河村文书陈荣违规操办满月酒的问题。

2020年11月26日,陈荣不顾镇村干部多次劝阻,违规操办满月酒并收取礼金。

2021年5月,陈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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