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汉中市委部署,五届汉中市委采取以上下联动的方式,对全市经济发展领域作风建设和粮食购销领域开展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安排
全市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从2021年10月14日开始,11月30日结束。
全市经济发展领域作风建设专项巡察从2021年10月14日开始,11月15日结束。
二、巡察主要内容
本轮专项巡察工作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将“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坚持政治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依规依纪依法,注重发挥专项、联动的特点和实效,做到精准发现问题、客观分析问题、如实报告问题、推动解决问题。
全市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要求,重点了解县区党政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和粮食购销企业执行运行情况,着力发现粮食收购、销售、存储等环节存在的作风和腐败问题,推动根治粮食购销系统性腐败。
全市经济发展领域作风建设专项巡察主要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和新发展理念,紧扣干部作风建设要求,坚持“谁负责巡察谁、谁问题突出巡察谁、谁有问题向谁反馈、谁有责任谁来整改”的原则,着力从政治高度、落实硬度和作风实度等“三个维度”开展巡察监督,推动树立“靠作风吃饭、凭实绩说话”的鲜明导向,持续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三、巡察主要方式
全市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是按照中央和省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以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方式开展。全市经济发展领域作风建设专项巡察采取市县联动的方式开展。巡察期间,市委专项巡察组根据需要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材料、走访座谈、实地检查、督促立行立改、受理投诉举报和上下联动等方式,围绕巡察任务深入了解情况。
四、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举报邮箱、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安排专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具体见附件),欢迎广大群众直接向市委专项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巡察组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接访地点:市委各专项巡察组驻地(汉中宾馆)
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特此公告。
附件:《全市经济发展领域作风建设和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一览表》
中共汉中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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