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3人非法买卖熊腿案 公开赔礼道歉,赔偿16000元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破坏自然生态的行为越来越为人不齿,更为法律所不容。近日,镇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微信图片_20211013084203.jpg

镇巴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被告人李某某向被告人赵某某提出欲购买熊油、熊腿用于送礼,赵某某又托被告人杨某某打听购买两个熊腿。

约一个月后,被告人杨某某在汉中市南郑区阳春镇从王姓司机处以13300元买下两个熊腿,存放在自家冰柜里。后杨某某多次催促赵某某取走熊腿并支付13300元,赵某某不愿垫钱便联系李某某付钱,李某某于2019年12月25日向赵某某转账13000元,赵某某随即向杨某某转账13300元。

2021年2月上旬,被告人李某某、赵某某从杨某某处取走熊腿,李某某将熊前腿送予赵某某食用。赵某某开车返回佛坪县途中因嫌熊腿有臭味,便将其扔入汉江中。李某某将熊后腿送给镇巴籍男子康某某过年食用。2021年5月7日,康某某将未食用完的熊后腿扔进同村村民康某某的化粪池,后被陈某某挑粪浇地时发现并报警。

经鉴定,该从化粪池内提取的疑似熊腿为黑熊腿,黑熊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镇巴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法院对被告人杨某某、李某某、赵某某以非法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定罪处罚,并诉请法院判令李某某、赵某某、杨某某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连带赔偿生态资源损失费16000元,用于生态环境损害修复。

庭审前,法院组织双方就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进行了调解,被告人杨某某、李某某、赵某某赔偿了生态资源损失费16000元,并在环球时报上进行了公开赔礼道歉。庭审中,三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并表示认罪认罚。本案刑事部分将择期宣判。

本站转载内容均已标明出处,为分享传播之用,非商业用途。文章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0)
上一篇 2021-10-13 08:38
下一篇 2021-10-13 08:47

相关推荐

  • 陕西力争年底城市道路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超七成

    近日,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在西安举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启动仪式,这标志着陕西省“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正式拉开序幕。 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每年因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

    2020-05-18
  • 汉台公安集中返赃1767万元

    1月10日上午,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在汉台区吾悦广场举行“雷霆”冬季破案百日行动退赃大会,现场向群众返还现金1767万余元,及部分被盗电动车、手机等财物。 汉台区副区长、公安汉台分…

    2023-01-10
  • 气温骤降!大风已至,降雨今晚就到!

    两级大反转! 昨天热的发慌今天却阴云密布今天起新一轮降雨降温要来了!据中央气象台预报北方迎来新一轮降水天气过程受冷空气影响,预计29日起至31日,北方将迎来新一轮降水天气过程,西北…

    2020-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