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下午,略阳县召开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任命冉清杰同志为略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委会委员、副院长,决定由冉清杰同志代理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会上,冉清杰同志在表决前作了表态发言,当选后向宪法宣誓就职,冉清杰同志表示决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期望,勤勉履职,敬业奉献,带领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努力工作,为开创略阳法院各项工作新局面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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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冉清杰同志在表决前作了表态发言,当选后向宪法宣誓就职,冉清杰同志表示决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期望,勤勉履职,敬业奉献,带领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努力工作,为开创略阳法院各项工作新局面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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