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号牌自作聪明 遇交警侥幸变“不幸”

近日,一名自作聪明的司机因使用磁力贴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被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本以为用磁力贴变更车牌号可以逃过电子眼的抓拍,却没逃过民警的“火眼金睛”,换来的是严重处罚。

5月14日中午12时20分左右,二大队一中队机动组民警在友爱路清理占道经营的摊点时,发现一辆陕EE*88*白色越野车的后车牌号有点“奇怪”,随即示意驾驶员将车辆靠边停下接受检查。驾驶员将车停下后,民警走进车牌一看立马发现了问题,当民警拿去车牌上的两个“E”和两个“8”时,另一副陕F的号牌显现了出来。通过现场检查核对后发现,这辆白色越野车的车牌号应是陕FY*61*。现场拍照取证和询问后,民警依法对这辆白色越野车进行了暂扣,并传唤驾驶员晏某某到中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经询问,该车驾驶员晏某某于2014年在西安的一家五金工业品市场购买了两个“E”和两个“8”的号牌磁力贴,购买后一直都没有用过,今天是准备从勉县到汉台区办事,为了逃避电子警察抓拍,在行驶到途中时将这四张磁力贴粘在了车的后牌上,本想用伪装的车牌号躲避电子警察的抓拍,没想到却被交警一眼识破。

“贴”号牌自作聪明 遇交警侥幸变“不幸”

“贴”号牌自作聪明 遇交警侥幸变“不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该车驾驶员晏某某因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两项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10000元的处罚,机动车驾驶证记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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