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首个“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在汉中授牌

9月26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汉中基层立法联系点启动工作座谈会在汉中市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宁,陕西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何少林,中共汉中市委书记钟洪江出席座谈会并讲话,汉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雁毅主持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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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汉中市委书记钟洪江在致辞中说,基层立法联系点是群众参与国家立法,体现立法“全过程民主”的重要标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把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列为基层立法联系点,这既是对汉中的信任和肯定,更是对汉中的鼓励和鞭策。我们将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再接再厉,勇于担当使命任务,探索总结有效做法,切实把汉中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成为社情民意的“直通车”、法治宣传的“播种机”、法律实施的“检测器”,努力打造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汉中样板”。

座谈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主任孙镇平宣读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确定陕西省汉中市人大常委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通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宁为汉中基层立法联系点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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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何少林在讲话中说,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头连着国家立法机关,一头系着基层群众,保障了国家立法直接反映和体现民情、民意、民智、民心,人民群众对立法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大大提升、法治建设认同感进一步提高、主人翁意识更加浓厚。今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基层立法联系点扩大到22个,汉中市人大常委会成为我省第一个国家层面的基层立法联系点,这既是荣誉、使命,更是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宁在讲话中指出,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战略举措,是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立法格局的重要工作抓手,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实践形式,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之初,就被赋予国家立法“直通车”的功能定位,它的工作机理,就是“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原汁原味”反映人民群众的诉求,并体现在国家制度设计全过程。这套工作机理,真正实现了马克思所坚持和倡导的人民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由人民决定的科学思想,搭起了党和人民群众之间通达民情、民意、民智和民心的“连心桥”,从而确保了基层人民群众对国家立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决策权,确保了国家立法最大限度的凝聚共识、形成“最大公约数”,确保了立法符合党心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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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三级调研员伊繁伟,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副主任刘晓军,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秘书长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汉全国人大代表、部分县区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联系点负责同志等参加座谈会。(记者 陈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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