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一驾驶员被一次性记18分,原因是……

2021年9月23日,西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快速行动,协调农村劝导员联合出击,仅用2小时查处一起农村低速三轮汽车违法载人案件,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蒋某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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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3日10时许,西乡交警大队城南中队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9月20日在峡大路上有一辆三轮车,后货箱载运六、七个人,并提供了一张手机拍摄的车辆违法照片。接举报后,中队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对案情进行分析,将排查区域锁定在大河镇和峡口镇。随后,中队分别与大河镇和峡口镇交安办联系,请两个镇交安办迅速将举报照片转发给各个村、社区的劝导站,要求动员所有劝导员及群众进行辨认,发现线索迅速与中队联系,中队同时派出警力前往违法发生地附近巡逻和走访。至中午12时许,中队接到了大河镇交安办通知,称已找到并确认了违法嫌疑人蒋某,正带其前往中队接受处理。

在中队,蒋某向民警陈述了违法事实,称其于2021年9月20日驾驶无号牌时风牌农用低速三轮汽车,共载运7人,沿峡大路由龙池村往大河镇方向行驶,准备到自己农田干农活。经民警调查,蒋某持有机动车驾驶证“C1E”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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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中队将案件报大队审批后,依法对蒋某驾驶无牌低速三轮汽车违法载人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合并罚款1200元处罚,其驾驶证被一次性记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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