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5日上午,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合理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余军犯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暨附带民事赔偿一案,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惠春霞出庭支持公诉。
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余军因恋爱纠纷于2021年2月3日下午18时许,携菜刀和打火机至被害人家中,杀害张某父母二人,又放火烧毁被害人家财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余军犯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提请依法判处。
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由赵合理院长主审并担任审判长。合议庭为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依法为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庭审前,赵合理院长与合议庭成员一起,认真阅卷,熟悉案情,并实地查看作案现场,制作详实阅卷笔录,研究制定庭审预案,明确合议庭成员分工,为保障庭审公正高效进行做好准备。
庭审中,赵合理院长娴熟的驾驭整个庭审活动,有序引导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依次推进,认真听取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争议焦点发表辩论意见。惠春霞检察长围绕庭审焦点,当庭讯问了被告人,并发表了出庭意见。整个庭审重点突出、条理清晰、程序规范。最后,合议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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