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一村民9年前冒领亲戚身份证,被收缴罚款

近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户籍民警在人工审核上传身份证信息的过程中,通过细心比对核查,准确掌握了一起9年前冒领他人身份证的案件线索,移交辖区派出所调查取证后,违法行为人魏某受到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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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内户籍人口不论在何地申领身份证,其基础信息都必须经治安大队户籍民警逐一审核无误后,才能向上级申报。数天前,治安大队户籍民警在审核申领身份证信息时,发现桑园镇村民刘某的照片与历史照片严重不符,疑似有人冒用其信息申领过身份证,通过进一步人像核查比对,确定冒用者为两河口镇村民魏某。该线索移交桑园派出所深入调查后,违法行为人魏某于2012年6月冒用亲戚刘某信息申领身份证的事实终于浮出水面。魏某在被处罚的同时,假证也被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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